索引号 002482154/-01424 发布机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 0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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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宁51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0- 01- 10 15: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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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化“非接触性”执法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的建议》(宁51号建议)由我办负责办理。经认真研究,并征求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法院、省建设厅等相关部门意见,现就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我省“非接触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6月以来,宁波、湖州、衢州、台州等地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非接触性”执法试点工作,在固定违法事实证据、减少执法冲突、提高执法效能和提升队伍形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如台州市每季召开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业务提升行动推动会,会上专题研讨非现场执法工作,将全市“非接触性”执法工作案例编制成册,今年一季度全市非现场执法案件数占一般程序案件数的30%以上;湖州市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制定“非接触性”执法工作制度,明晰适用领域和范围、执法程序、取证规范、自由裁量、部门协作等要求,通过“非接触性”执法模式处置违法案件近400件等等。

一是开展实地调研。综合行政执法指导职责由省建设厅划入省综合执法办后,办领导对“非接触性”执法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我办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今年以来,办领导带队分别赴湖州、嘉兴、金华、衢州等地专题调研“非接触性”执法工作,认真听取各地基本情况、特色做法、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等。经过调研摸底,并参照全国公安、交通等部门在非现场执法方面已经具有的比较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将“‘非接触性’执法”统一更名为“非现场执法”,并决定适时在全省全面推开。

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各地综合行政执法局总结经验,通过数字城管平台,接入低空探头和高空瞭望,与综治平台“雪亮工程”、公安天网工程的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按实按需配齐执法记录仪、车载监控仪等执法装备,发挥科技优势,运用无人机取证,成功办理违法建设领域案件。

三是各部门加强协作。自去年5月车俊书记、陈伟俊副省长对宁波市江北区“非接触性”执法工作批示以来,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高院、省建设厅等单位积极开展联动,有效打破信息、职能壁垒,建立联合执法、非诉执行、信用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

四是启动全面推行工作。今年4月,在前期调研和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省综合执法办制定下发《关于在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全面推行非现场执法工作的通知》(浙综法发〔2019〕6号),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全面推行非现场执法工作,执法效能显著提高、执法难点有效破解、适用领域大幅拓宽、执法冲突大量减少、队伍形象明显改善,严执法、强管理、善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将拓宽执法领域、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增加装备投入、提升执法能力等方面作为工作重点,要求各地在10月底前对此项工作进行系统总结。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广泛推行非现场执法的工作方式,提升执法效率。充分发挥“互联网+”、物联网、云平台等载体的作用,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卫生监督等行政执法领域,广泛推行网络智能化办案,通过实现从举报、立案、调查、送达、举证、告知、处罚、公示等各个执法环节的全流程在线办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执法效率、避免执法冲突。鼓励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经验交流,编辑非现场执法指导案例,共同推进非现场执法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全流程程序规范,适时制定非现场执法工作相关制度和指导细则,规范非现场执法证据收集的程序,强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取证法制化的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加强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大数据局等部门沟通,全面推行“裁执分离”机制,理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构建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确保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科学化、长效化培养体系,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高技能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不断适应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三)充分发挥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作用,打通“信息”孤岛。近年来,省政府提出建立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并将其列为全省政府数字化转型首批重点项目,以统筹、整合、整体性理念,通过积极推进执法数字化转型和执法数据标准化管理,实现全省执法部门的数据归集、共享使用、清单梳理和流程再造,为“非接触性”执法奠定数字化基础。同时,将综合行政执法的信息需求提交省大数据局,在省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中对接违停信息、人口信息、企业信息、信用惩戒等数据,完成省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与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公共信用平台的集成,实施信用奖惩措施,增强执法的震慑力。今年4月30日,该平台在义乌市开始统一试点,该市27个执法部门使用统一系统全面开展执法活动,实现了“一网通管”。6月底,该平台将在试点应用的基础上,实现全省范围的统一使用。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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