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阳光照进百姓心中
——记“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候选人 诸暨市枫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杨光照

  • 发布日期: 2019-06-1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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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照,诸暨人,195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高中学历,现任诸暨市枫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老杨调解中心主任,2018年6月,被司法部受聘为全国人民调解专家。曾荣获“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绍兴市劳动模范”“中国好人”“CCTV2018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最美浙江人·浙江骄傲”等荣誉。2010年以来,“老杨调解中心”累计调解矛盾纠纷1900余起,结案1850余起,调处成功率98%以上,纠纷结案率100%,帮助兑现各类经济损失赔偿(补偿)8300余万元,百姓满意度高达100%。

作为“老杨调解中心”的掌门人,每天早上八点左右,杨光照总是佩带人民调解徽章,步履匆匆地走进“老杨调解中心”办公室。2016年7月“老杨调解团队”被评为浙江省十大法治人物。“老杨”连续多年被诸暨市政府评为诸暨市十佳优秀调解员。央视媒体更是先后以“老杨调解中心”及“老杨”为原形在枫桥实地拍摄了“枫桥故事”“枫桥警察”“平安使命”“枫桥好人”等多部电视剧与专题片,“平安枫桥”越剧也搬上了戏台。


风雨坚守三十载

1986年,当年的“小杨”从部队转业来到枫桥,凭着一辆破自行车和一本日记本,他在枫桥扎下根。岁月荏苒,时光来至2010,当年的转业干部早已成为枫桥百姓口中的“老杨”,三十年的风雨坚守,或许就算是岁月的亲历者也无法道清其中的丝丝缕缕,唯有那纸张泛黄,笔力遒劲的120本日记,静静地在柜中诉说过去的点点滴滴。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可在枫桥,很多人都会把自己“丢了面子”的事向“老杨”倾诉;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镇上的居民都乐意接受“老杨”的调解,只要他“发话”,矛盾迎刃而解。这一天,枫桥镇魏家村魏某来调解中心求助,反映其16岁的女儿年少无知,有学不上,有家不归,与社会违规少年混居,已怀身孕,为此双方父母发生纠葛,引发肢体冲突,造成魏某受伤,魏某为讨回公道请求调解。老杨受案后,经过分别谈话、依法疏导,以理说服,使双方当事人认错明理,受害人得到合理的补偿,也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双方达成共识,握手言和。


玉壶冰心系民生

老杨说:“调解员要学会换位思考,调解时要人性化,一般当事人普遍存在的心理是,要讨一个说法,求一个公道,因此对受到侵害或受到委屈的要给予同情,讲几句公道话和安慰话;对弱者的合法权益要保护,要理解群众心理,会用群众语言。”

枫桥镇海角村村民老陈与小陈系邻居,为屋前道路地界纠纷争执多年,小吵天天有,大吵三六九,小陈也是该村的老上访户。小陈儿子结婚时,为婚庆方便,准备把屋前道路加宽,老陈知道后,百般刁难,并在路边故意堆放石块杂物,阻止小陈施工。小陈内心十分纠结,便想到向老杨调解中心求助。为了百姓平安,老杨及时受理了这桩纠纷,经过十余次背靠背、面对面的疏导协调,老陈还不肯作出让步,最后,老杨了解到调解志愿者陈祥水与纠纷当事人老陈是亲戚关系,巧妙运用亲情劝导的调解方式,使老陈回心转意,作出了让步,两人心平气和,形成共识,多年的邻里纠纷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小陈为表达内心的谢意,还专门写了一首打油诗:“调解时依靠法律,说理时体现水平,贵的是苦口婆心,为的是一方平安”。

在已调解的1900余起案件中,老杨和同事们没有抽过当事人一支香烟,喝过当事人一杯酒。在当地群众中,树立起良好形象,体现了公信力。


老骥伏枥扬美名

在枫桥,已全面整合“公、检、法、司”资源,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形成了枫桥镇调委会牵头、“老杨调解室”为核心、志愿者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联动新格局。充分建立起了“专业调解攻克疑难问题、联合调解化解矛盾纠纷、驻村指导预防矛盾隐患”于一体的三级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较好的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社会效果。

现在,每年约有120多批考察团2300余人来枫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枫桥经验”。“老杨”还经常为来自全省乃至全国的党员干部和年轻调解员传经授道,将“枫桥经验”的文化内涵和时代精神传播到基层的各个岗位,让“枫桥经验”花开遍地、香飘万里。


                                                                                                           

信息来源: 组织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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