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154/2019-00070 发布机构 省司法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 12- 10

中共浙江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 2019- 12- 10 09: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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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部署,2019年3月12日至5月1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司法厅党委进行了巡视。6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司法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司法厅党委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不辜负省委的期望、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司法厅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设3个整改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反馈的6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提出79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将8月份确定为问题整改“集中攻坚月”,厅党委成员分别认领任务领衔抓整改。成立4个巡回指导组,对23个省属监狱戒毒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先后召开整改协调会8次。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重点检视剖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根源,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巡视整改。

巡视反馈后,对反馈的25个具体问题已落实整改23个,其余2个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过程中,对4个单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个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个单位给予集体谈话;纠正变更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谈话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27人、提醒谈话7人,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调整岗位分工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立案审查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3人已进入案件审理程序。健全完善各类制度33个。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履行厅党委对领导干部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政治责任,把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政治自觉。2019年10月30日,举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工干部培训班,就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进行专题培训。下一步,厅政治部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每年组织一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防止漏报、瞒报。

(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贯彻中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省两办“二十条”规定、厅党委《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项要求》,结合主题教育,贯彻省委“三服务”部署,以“访企业,看服务经济的举措是否到位;访群众,看保障民生的政策是否落实;访基层,看呼声强烈的负担是否减轻”等“三访三看”为抓手,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破解难题。制定出台《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省司法厅贯彻落实省两办基层减负20条工作措施》,带头转变作风,发挥“头雁效应”。2019年7月30日,结合“三服务”活动,举行了一次厅党委委员调研成果交流,形成较高质量的调研文章15篇。

(三)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坚决克服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和走过场,确保各项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的通知》,建立统计情况核查通报制,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指导,坚决杜绝统计数据有“水分”的问题。修订《市司法局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进一步规范考评工作;配套出台《市司法局2019年度工作考评细则》,7月份开展了半年度“试考评”,对11个市司法局进行排名,对考评发现的亮点特色、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逐一进行书面点评。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年初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基础上,厅党委专题研究形成并向省委上报《2019年度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巡视整改期限内,厅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6次。

(二)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健全完善《中共浙江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工作规则》;配齐配强律师行业党委班子。围绕“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目标要求,部署全省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夯实选人用人基础。系统谋划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厅机关及省属系统年轻干部调研,建立50名优秀干部人才库,已从基层选调8名到厅机关培养锻炼、选派4名机关干部到基层锻炼。按照职岗对应、编随事走、权责一致的原则,对厅机关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优化。在健全平时考核机制、每月评比处室优秀个人等工作的基础上,起草完成《浙江省司法厅干部绩效考评办法》,7月份,对厅机关各处室进行绩效“试考评”。建立完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了一次厅管干部档案“三龄两历”全面核查,完成了干部档案数字化处理;对干部档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予以补正完善,对部分出生日期等信息进行了重新认定。

(二)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推广运用“基层党建工作十法”,出台《浙江省司法厅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程》《浙江省司法厅机关党支部委员职责》,健全组织设置,落实省属司法行政系统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以提高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三)健全完善评先评优工作机制。注重对各类典型的重点选树和持续培育,努力使各条线上都有一批立得住、叫得响、亮得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认真组织第六届“十大百优”先进人物评选。加强对典型事迹的对外宣传,扩大司法行政影响力,展现司法行政新形象。对2016年以来各级各类个人表彰奖励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查出的处分影响期内给予评先评优等问题,取消相关荣誉称号,收回相应的奖金、奖品、奖章、证书。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决心,一以贯之、坚定不移严纪律、正作风。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活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个案,查找工作短板,发现制度漏洞,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细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严肃性。

(二)加快推进基层信息化业务平台的整合提升。厅党委专题研究信息化建设,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司法行政系统与其他政法部门的信息共享,最终实现凡是省司法厅开发的业务应用系统全部用户,都可以单点登录。目前已完成省厅层面司法行政主要业务的系统集成,省厅人民调解系统已实现与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的数据共享交换。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梳理近年来中央、省委出台的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编印《干部因私出国(境)工作文件制度汇编》;修订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充实登记备案常态更新、证件集中统一管理、出国(境)人员承诺制、违规问题处置等四方面内容。加快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出国(境)申请网上审批;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干部因私出入境记录定期查核机制;把干部违规出国(境)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作为评价干部政治素质的重要依据。2019年10月30日,举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工干部培训班,就因私出国(境)管理、纪律规定,进行专题培训。

(二)强化党纪责任追究。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政策界限和处理方法,确保执行到位;出台《关于规范省属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党纪政务处分相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把关,提高案件质量。列出近5年全系统党纪政务处分清单,对处分不到位的追加相应处分,清算调整相关奖项和待遇。

(三)加强警官职业学院教师队伍管理。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党员教师的教育管理;修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因私出国(境)审批和因私出入境证件管理实施办法》,将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加强对部门和个人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严格落实学院《教师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将师德师风考核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体系,实施一票否决制。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围绕“打胜仗、零自损”目标,大力推进“清廉司法”“清廉监狱机关”“清廉戒毒所”“清廉警院”建设。结合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做到防范未然;厅机关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运用本系统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编印本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充分运用这次巡视案例,建立健全常态化典型案例通报、教育机制,做到警钟长鸣。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管理,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良好形象。抓好警囚界限不清等相关案例“一案一剖析”“一案双查”及警示教育。

(二)进一步规范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和企业经费使用。严格执行省属监狱戒毒系统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等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狱企业资金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确保工程变更合理合规、及时竣工验收。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分别召开专题会议,重申、健全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和项目施工管理的相关纪律要求和制度规定,进一步构建长效制约机制。健全落实省属监狱戒毒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的事前预防功能和监督职能。对省属监狱戒毒系统工程联系变更、费用支付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分别对本系统大宗物资采购、基建项目管理在6个监狱、5个戒毒所开展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加强对《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策规定的执行力。

(三)加强对警用备勤用房的管理使用。对巡视发现违规挪用的备勤用房进行全面腾退,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省戒毒管理局修改完善警用备勤房管理规定,并严格贯彻落实;省属监狱戒毒系统对备勤房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杜绝违规占用等情况。

下一步,厅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的落实,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着力巩固和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夯实持续整改的思想根基。坚持“首题必政治”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夯实持续整改的思想根基,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整改承诺一条一条得到兑现。

二是扛起主体责任,进一步把从严管党治警引向深入。全力抓好《关于建设“清廉司法”创建模范机关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打胜仗、零自损”。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杜绝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深化队伍“四化”建设,引领干警自觉践行“忠勇严实新”职业精神和“对党忠诚、崇法为民、清廉勤政、勇立潮头”厅机关新形象要求。

三是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贯彻省委“三服务”部署,以“三访三看”为载体,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掌握实情、破解难题;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狠抓《关于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落实,长效运行统计情况核查通报制。加强顶层设计,加快信息平台和相关业务数据的整合,真正发挥信息化手段为基层减负的作用。

四是突出整改质量,认真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照问题整改清单,组织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评估。对基本完成的,继续抓好巩固提高;对尚未完成的,明确责任、跟踪推进;对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进行“回炉”“补课”。加强对基层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政治督察,建立定期通报、督察结果运用等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形成整改工作闭环。

五是注重长效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靠制度管人、管事的理念,认真总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巡视整改的有效做法,突出加强规范行为、制约权力方面的制度建设,着力构建不能为的约束机制、不敢为的警示机制、不想为的引导机制,进一步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7054432;邮政信箱: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10号楼,邮政编码:310025;电子邮箱:zxm-1960@163.com。

 

 

中共浙江省司法厅委员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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