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司法局拓宽渠道保障公众立法参与

  • 发布日期: 2019- 11- 01 16: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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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司法局坚持“问法于民”,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有效形式,着力完善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工作机制,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了高质量立法目标的实现。 

一、扩充立法基层联系点数量。立法基层联系点是政府收集基层群众民意的有效途径和联系平台。9月初,台州市司法局根据各县(市、区)司法局推荐,选定了87家单位作为立法基层联系点,其中包括9个乡镇人民政府、9个街道办事处、9个村、9个社区、9个社会团体和42家民营企业。立法基层联系点数量由2016年的49个增加至87个,增加近九成。9月6日,该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即面向所有立法基层联系点征询意见。 

二、搭建立法志愿者参与平台。通过搭建政府立法志愿者参与立法这一平台,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立法为民的新途径,让立法真正体现民意。组织立法志愿者对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参与政府立法工作方面的调研、论证、听证、研讨、培训等活动,了解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执行情况,及时向台州市司法局建言献策等。

三、提升群众全过程参与深度。在收到起草部门报市政府审查至提交常务会议审议的立法全过程中,台州市司法局均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征求意见通知、开展立法座谈会、调研等多种方式保障群众参与度,让群众真正得以参与立法活动。例如,在开展《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和《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时,均在起草部门提请审查的第一时间,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群众征求意见,并通过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公众进行了反馈交流。在《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制订过程中,还专门组织由副市长带队赴水库库区周边乡镇进行调研座谈,听取库区群众意见。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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