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 2016-12-26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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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3〕50号)和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司法厅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法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积极推动我省司法行政地方立法工作,配合省人大法委做好《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该条例已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积极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将我厅申报的《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浙江省促进社会普法教育条例》、《浙江省人民调解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等4个项目列入《浙江省十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调研库》,其中《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2015年度一类立法项目,这为我省出台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二)立法前评估制度的落实情况

省司法厅围绕制订《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草案)》,先后组织了三次全省性的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调研活动并组织了考察,为我省开展地方立法提供了具有较强针对性的经验和实践成果。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送审稿)》)已报省人大立法项目库。并根据《政府立法项目前评估规则》的相关规定,委托省社科院课题组开展《条例(送审稿)》的立法前评估工作,并形成《<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草案送审稿)>立法前评估报告》。

(三)法规规章清理情况

2015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5〕41号)要求,我厅组织人员对近5年来的政府规章进行了认真梳理。经研究梳理,涉及我厅的政府规章《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提出修改建议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

2015年度以我厅名义制发的厅文件182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1件,全部经过厅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的审查意见均被各业务处室采纳,没有出现因未采纳法制机构审查意见而被纠错的情况。

(二)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和清理工作情况

2015年度以我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1件,均按照省政府“三统一”规定登记、备案和编号。

2015年7月,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我厅组织对2015年6月30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有92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予以保留,有21件决定废止、4件宣布失效,并将《浙江省司法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5年6月30日)》、《浙江省司法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浙江省司法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在我厅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依法决策机制建设和实施情况

(一)依法决策机制建设情况

厅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科学的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执行《司法厅“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坚持重大决策事项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强化对权力的制约。

(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情况

2015年我厅继续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厅机关率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与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金都及陈洵熙、万剑飞、王旭东、吴丹等5名律师为我厅法律顾问。

2015年我厅法律顾问已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监狱戒毒所突发性事件处理以及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较好效果。

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部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5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单位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出台《选派律师赴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挂职锻炼办法》,建立律师到政府法制部门挂职工作制度,协助政府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拓宽行政领域律师专业人才的培养渠道。指导各地加快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政策和实施意见,协助当地法制部门做好优秀律师的审核推荐工作。全省律师担任政府和政府部门法律顾问3294家,较2014年底增长13%,其中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已全覆盖。指导律师协会建立完善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举办了政府法律顾问相关业务论坛、研讨会,制定业务操作规程,切实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能力和水平。

(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执行情况

2015年,我厅有关于浙江省司法鉴定规范管理工作、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十三五”规划工作、“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七五”普法规划工作、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建设等5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采取了召开公众代表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和系统座谈会等形式落实公众参与。

(四)机关合同履行和备案情况

2015年,我厅未发生需备案的机关合同。

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职责落实情况

2015年,我厅成立了由厅法制处、司法鉴定管理处、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司法考试处、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小组,分三个阶段对我厅办理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评查。

五、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情况

认真组织开展全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梳理及制定工作。根据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省政府令第335号)要求,厅法制处组织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本系统执行的行政处罚事项重新作一次全面梳理,组织制定全系统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目前该项工作还在进行过程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厅在统一管理平台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6条(截至2015年12月14日),其中法规文件类7条、规划计划类2条、统计信息类5条、财政信息类2条、工作动态类1708条、公告公示类4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二)法定期限内公开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情况

2015年2月,我厅在法定期限内公布《浙江省司法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份公开时间为2015年2月13日;公开网址为:http://www.zjsft.gov.cn/xxgk/jcms_files/jcmsl/web18/site/art/2015/2/13/art_4313_1144782.html; 索引号:002482154/2015-00213。

(三)规范性文件通过网站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我厅本年度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1件,全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继续有效的92件历年规范性文件也在我厅门户网站公开。公开网址为:http://www.zjsft.gov.cn/col/col432/index.html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我厅共收到公民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除撤回申请1件外,其余均依法及时答复(其中1件因涉及国家秘密,属于不予公开的范围,依法答复不予公开)。

全年没有发生因未按照规定公开而被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规范性文件上网或者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2015年度我厅制定的11件规范性文件,均以上网等方式公开征求过社会公众意见。

(六)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制度。2015年共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7份。

七、信访事项依法办理情况

2015年,我厅信访办共收到群众来信196件,省厅共办理信访件9件,其中直接办理2件,信访复核7件,目前已全部办结,按期处理率为100%,署名有效初信初访答复意见按期处理率为100%,办理差错率为零。经复核终结的信访事项,已全部报司法部、省信访局备案,录入率、报备率、送审率和通过率均为100%。司法部和省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项,按时报结率为100%。

八、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及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更新情况

(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情况

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2015年厅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学法用法五年规划,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与司法行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2015年度,我厅党委中心组结合职能工作,专题组织学法4次。内容包括邀请省高院危辉星法官讲授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邀请省高院陈增宝法官讲解《刑法修正案(九)》;邀请浙大郑磊教授做宪法知识专题讲座;厅党委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

(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情况

根据省普法办《关于组织2015年度省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浙普办〔2015〕21号)文件要求,我厅15位省管领导干部均积极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三)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情况

根据省普法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直单位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浙普办〔2015〕26号)文件要求,我厅积极动员全体机关公务员参加2015年度省直单位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应考人数为151人,151人考试成绩全部在80分以上,达到合格要求。

(四)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学习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制定《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浙司〔2012〕100号),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公务员的年度学法用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我厅十分重视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在互联网上开通《浙江普法微博》(新浪微博、腾讯微博)、《浙江法治在线》普法网站,开通浙江普法手机报,免费赠阅普法信息,开通普法qq网群等,积极运用新兴媒体,全面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同时,通过《司法行政论坛》平台,邀请法学专家进行专题法律知识讲座辅导,2015年度共举办《司法行政论坛》19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九、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情况

我厅共有正式在编人员129名,全厅申领执法证件70人、具有警衔的公务人员38人,全厅执法证件持证率为83.72%。

我厅所属承担执法任务的机构有:厅律师管理处、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厅公证管理处、厅司法考试处、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厅法制处共有正式在编人员32名,申领执法证件32,申领率为100%。

十、行政复议职责落实情况

2015年我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其中我厅作为复议机关办理7件(涉及司法鉴定3件,涉及律师2件,涉及信息公开1件,申请国家赔偿1件),我厅作为被申请人向省政府复议应答1件。

我厅认真按照省法制办的要求,建立本部门签发行政复议决定书制度,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分季统计制度,按规定报备行政复议决定、录入行政复议统计数据和报送行政复议统计分析材料;没有出现不依法受理、驳回行政复议申请,逾期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或者办理案件存在重大失误而被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责令纠正等情况;没有出现不按法定期限提交行政复议答复及证据、依据的,答复不符合要求经指正不予改正,不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不落实、不反馈行政复议意见书等情况。

我厅作为复议机关办理的7件行政复议案件中,受理3件,在受理环节复议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3件;不予受理1件。在复议审理环节我厅均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与当事人进行了积极主动的沟通协调,依法依职权主动举行听证会2次,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较好效果。

十一、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52号)精神,我厅制定出台《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省厅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在厅机关及全系统建立行政调解制度,并要求各市司法局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定期召开会议,掌握分析情况,落实措施,推动工作的开展。

对全系统行政调解工作开展业务指导,2015年我厅依法办理行政调解案件3件,分别为省第六监狱罪犯章光培死亡处置案、省乔司监狱罪犯葛纪承死亡处置案和省乔司监狱罪犯高长龙死亡处置案,都得到了圆满解决,调解成功率为100%。上述调解案件已按要求定期统计、分析、报送省法制办。

十二、法制机构履职能力情况

(一)我厅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我厅法制处现有编制5人,实有在编5人,全部为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法律硕士1名、法学硕士1名、法学博士1名。

(二)本部门法制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召开会议,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作出部署,并每半年向省政府汇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成绩显著单位和个人评选工作活动。制定《浙江省司法厅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成立省厅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并通过集体讨论机制办理了7件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部署开展2015年度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向全系统通报对各市司法局的执法考评和监狱戒毒单位的执法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职能,全年共办理律师、司法鉴定等行政许可事项4000余件;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2667件,较上年增长9.82%。其中刑事案件数29354件,同比减少0.89%;民事63196件,同比增长15.5%;受援人总数105057人,同比增长6.88%;挽回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12.8亿元,同比增长0.79%;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81002人次,同比增长2.15%。

办理司法考试报名等行政确认案件19708件。

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和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工作。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故意犯罪的6名律师实施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认真做好投诉处理工作,依法严肃查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全年共办理办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投诉案件65件(律师行业59件,基层法律服务6件,其中19件为重复投诉),复查复核投诉案件5件;规范和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监管,省厅全年共受理对司法鉴定所和司法鉴定人的投诉12件,同比下降50%,经查,有效投诉4件,均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其中作出司法鉴定类行政处罚1件。

认真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省厅共实施行政处罚7件,对故意犯罪的6名律师实施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浙江商检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徐炎,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出停止执业3个月的处罚

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涉及律师的2件,涉及司法鉴定的1件,涉及信息公开的1件),其中2件已审结,1件以当事人撤诉结案,1件二审发回重审,目前尚未开庭。

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职责。全年共制定、修改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11件,已按时向省政府登记备案。全年对省人大、省政府等单位交办36件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均做到及时反馈。

加强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培训。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共四期,参训人员536人次,努力提高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为了应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先后请律师、学者、法官对法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5月21日至22日,陈钟副厅长带领省监狱管理局和11个市司法局的相关负责人共30余人在西湖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旁听了以某省级机关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现场,事后还组织评析和讨论,上了一堂出庭应诉观摩课,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特此报告。

 

浙江省司法厅

2016年1月8日

 

信息来源: 调研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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