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网络建设到位。该市把普法工作列入乡(镇)、社区(街道)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结合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组建村“两委会”法制宣传队,做到了组织、人员、工作三落实,使农村普法工作有了组织保证。目前,全市共设置乡镇(街道)法制辅导站180个,设立村(社区)法制宣传栏2834个,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66个、各类法制学校114个。 二是队伍建设到位。在农村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方面,一方面把村干部、党团员、青年、户主等人列为法制宣传骨干,重点培训;另一方面结合丽水实际,开展了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综治信息员、法律明白人等集中和例会培训。2009年全市有针对性举办各种法制讲座70多场,参加活动人员3000多人。 三是宣传措施到位。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的优势,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新闻、法制节目。2009年,全市举办法制讲座296场,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开辟法制宣传栏19个,发放宣传资料24万多份,开展法律咨询5万多人次,农村群众受教育面200万人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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