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育校园法治文化,提高“法律进学校”活动感召力 一是推出普法卡通形象——“阿普”,广泛运用在法制宣传活动中。以阿普为主角的法制动漫短片获得第五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优秀奖;制作的“阿普之歌”、法制漫画书《阿普档案》已在学生中广泛流传。二是联合浙大城市学院等八大院校,成立了“高校普法同盟”,相继举办大学生法治专题辩论赛、“我爱记法条”电视比赛等多项大学生普法活动;成立上城区青少年学生“雏鹰普法小分队”、西湖区“小阿普”宣传队等志愿者队伍,活跃在中小学校中开展普法活动。三是举办形式丰富的普法活动。如下城区结合“春芽行动”,以朝晖实验小学为试点,引导学生自编、自演法制教育电视剧,每学期在大型活动中推出一本新片放映,至今已经拍摄了《我在城里有个家》等多部维权电视剧. 二、整合社会普法资源,扩大“法律进学校”活动覆盖面 一是发挥法制教育基地的辐射作用。通过制订标准、规范运作、自愿申报、统一考核命名,先后命名杨乃武与小白菜奇案展示馆、龚自珍纪念馆、杭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等138家市级、区县市级法制教育基地,并在学生寒暑假期间,以“学法地图”形式在浙江法制报、杭州普法网上公布其地址、简介和联系方式,共接待包括青少年在内10万余人次参观学习。二是发挥社区教育的实践作用。全市290个社区通过开展“法制夏令营”、“模拟法庭”、“健康网上行”等活动,使青少年在实践活动中接受法制教育。部分社区还关注问题少年的教育工作,成立法律志愿者进行个案帮扶。三是发挥法律服务的教育作用。以“12348”法律咨询热线、法律援助窗口为平台,在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活动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答疑解惑,切实为受援对象排忧解难。近两年来,共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400余件,受援未成年人1500人次,达到了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又普及法律知识的双重效果。 三、树立普法先进典型,发挥“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导向性 一是推广余杭区创设“班级法制宣传委员”的先进做法。以余杭区仓前中学为试点,在学生中推广培养普法骨干,发挥“法制宣传委员”的宣传员、信息员、调解员的作用。定期组织班级法制宣传委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由法制宣传委员通过编写法制宣传小报、开展法律知识擂台赛等形式,及时把法律知识传播给其他同学.同时,通过讲法说理等方法,由法制宣传委员解决学生们之间的一些小磨擦、小纠纷。二是推广下城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进课堂。以下城区为试点,编写了全省首本《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已在全区得到推广,并规定了每学年不少于10-12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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